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9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5
日(星期四)15: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
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 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 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
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
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联系人:LIU LEI
联系电话:0797-8339625
传真:0797-8334198
电子邮箱:dmb@yihaoxincai.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41000
(1)本次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
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4)相关议案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 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操作
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
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的任意时间。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赣州
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
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填写票数
码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人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立董事的议案
立董事的议案
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的议案
(2)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的议案
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代表监事的议案
注:
票数;
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委托日期:
附件 3: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方式送达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