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70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振禹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
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
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
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
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56 名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1,378.4978 万股,授予价格为 1.82 元/股;向 56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 1,378.4978 万份,行权价格为 3.63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