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110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明
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一、 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 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
方案实施。
三、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
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后电话确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