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
做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2024-097)。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 2,999,468,679.2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
司财务成本支出。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先期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4-09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