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2024-05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66 号 B 楼 2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杭迎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27,637,186 99.8173 3,413,571 0.0806 4,326,408 0.102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上海建
工关于变
事务所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志强、游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