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 东方明珠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19 21:14: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2024-03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2727 号上海国际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
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一至议案二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
 券日报》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的股东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
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
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37   东方明珠            2024/12/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
                 (格式见附件)
                       、受托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
   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09:30—15:00)
   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维一软件,纺发大楼,
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 4 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 01,62,923,
  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5)。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
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
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券商
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
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57 号百视通大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233
  传 真:021-33396636
  电 话:021-33396637(直线)
  联 系 人:嵇绯绯
  收 件 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东方明珠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团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
       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明珠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