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3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商产投”)持有公
司股份 8,046,9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股东杭州乐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乐皋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81,2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05%。上述股东均为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
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并计算后持有公司股份 8,128,2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4%。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收到股东浙商产投、乐皋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
份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浙商产投、乐皋投资计划拟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158,465 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收到股东浙商产投、乐皋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
份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减持期限
内,股东浙商产投、乐皋投资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杭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6,773,512 股
州乐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1,354,703 股
(有限合伙)
注 1:
“其他方式”指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注 2:本公告所涉及持股比例皆系按公司总股本 161,253,874 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企业(有限合伙) 业(有限合伙)、杭州乐皋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
第一组 杭州乐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管理(浙
(有限合伙) 江)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人的合伙企业
合计 8,128,215 5.04%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总
减持数 减持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金额
量(股) 比例 式 间(元/股) 情况 数量(股) 股比例
(元)
浙江浙商产业 0 0.00% 2024/8/19~ 集中竞 0-0 0 未完成: 8,128,215 5.04%
投资基金合伙 2024/11/18 价 交 3,158,465
企业(有限合 易、大 股
伙)、杭州乐皋 宗交易
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股东浙商产投、乐皋投资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