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 东园 公告编号:2024-09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园,证券代码:002310)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
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现将
有关核查情况说明如下,截至本公告日: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国资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2024 年
临时管理人。截至目前,临时管理人已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
知,并公开选聘审计及评估机构,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选定中信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组成信托机构联合体作为公司预重整案信
托受托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会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规定,
及时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
为减轻公司债务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保护公
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为后续重整工作奠定基础,朝阳国资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的关联人何永彩先生分别向
公司出具《债务豁免函》,通知豁免公司总计 15.34 亿元的债务。本次债务豁免行
为系单方面、无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71,507,322.04 元,前述债务豁免事项不会
导致公司净资产转正。
项。
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理重整申请的文件,朝阳国资公司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
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