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核查意见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对调整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0),确定以 2024 年 7 月 22 日为股权登记日,
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确定以 2024 年 10 月 21 日为股权
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 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故公司对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