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4-05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分
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中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拟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4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提交的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为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 4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