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