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4-047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 10 号沙洲湖科创园 B2 幢
公司 4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4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8,260,17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国华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
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王月鹏、邹佩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锴威特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锴威特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