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
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 11 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5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9,363,54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5.53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由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一名董事主持”。公司董事长 XIANGDONG LU 先生因工作原因线上参与会议,未能
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吕轶南
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9,332,012 99.8926 28,342 0.0965 3,194 0.0109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董一平、黄科豪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