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 B2 号楼 4 层 C402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张翼飞先
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喻正昕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飞、董事杨庆华、陈德清、张俊、陈亚松、周运兰、朱岩、黄霞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周运兰、朱岩、黄霞是公司独立董事;
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3,636,770 98.51 1,526,301 1.45 37,256 0.0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聘任 2024 年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黄国宝、白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