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8 号 13 栋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5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2,781,113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励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事务所上海分所执业律师苏苗声、占菲菲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2,770,464 99.9675 3,900 0.0118 6,749 0.020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司第四届董事 ,034 5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苏苗声、占菲菲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