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15 21: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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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 核 意 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本次会
议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系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公平、合理
交易价格公允;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一)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商业模式,有利于公司的经
营发展;
  (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对双方权利、责任作出客观、公正的约定,协
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关于与中航工业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
告>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起草的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
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
险状况;
  (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
围、作业流程、合规风控制度等措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
  (三)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
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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