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15 20: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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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3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
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公告,并于2024年10月28日
至2024年11月8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不少于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人重大误解之处。
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符合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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