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标准”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信测标准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2023 年 8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5 号)同意注
册,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5,000,000.00 元,发行
数量为 54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 年。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公开发行可转债主承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
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本次变更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兴业银行深圳南山支 337120100100429582 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领
行 域实验室扩建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科 41003200040061510 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领
技园支行 域实验室扩建项目
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 73160122000384089 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领
支行 域实验室扩建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
日为准)转存至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授权管理层及董事会授权人员与宁
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待募集资金完
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三、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日常操作的便利性,
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不存在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变
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凯 施伟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