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提案 1.00、2.00、3.00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非
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
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4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至公司
(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
道 811 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004)。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
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必须出示原件。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电话:0576-85953660
传真:0576-85962776
电子邮箱:ztgf@zhengte.com.cn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 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7004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无非累积投票提案;
(2)对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
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采用等额选举,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间。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选举票数
编码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永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侯姗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冯慧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蒋志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金官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祝卸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侯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曼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说明:
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注:
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
任。特此承诺。
件复印件),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