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48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参与通讯表决 7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为公司提供财务
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并对公司会计报表及内控审计报告发表意见。董事会同意
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
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
为 9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下午 3 点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