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 晶合集成关于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14 2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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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4-063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
金受让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城投”)转让的大额存单产品,
产品本金为人民币 2.40 亿元。
   ? 合肥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合肥建投”)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合肥城投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交易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受让合肥城投转让的大额存单产品,产品本金为人民
币 2.40 亿元。
  合肥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肥城投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审议情况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大额存单
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勤航先生、陈小蓓女士、郭兆志先生及关联
监事杨国庆女士已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
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合肥城投为公司控
股股东合肥建投控制的企业,合肥城投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     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33029652K
   成立时间     2001 年 12 月 6 日
   注册资本     783,3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毛雷
   注册地址     合肥市滨湖区武汉路 229 号
            城市建设项目开发和经营,房地产综合开发,对项目和企业进行投
   经营范围
            资,参股和收购,物资贸易(国家限制和许可证的除外)
                                    ,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公司董事郭兆志在合肥城投担任监事外,公司与合肥城投
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大额存单基本情况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受让合肥城投转让的大额存单产品采用市场定价原则,转让方式为平价转
让,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对购买的大额存单严格把关并谨慎
决策。本次受让合肥城投的大额存单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符合公司稳健的财务要求。本
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公
司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是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
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受让大额
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受让大额存单产品事宜。关联董事陆勤航先生、陈小蓓女士及郭兆志先生已回
避表决。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受让大额存单产品
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
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杨国庆女士已回避表决。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由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均予以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
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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