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以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万润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万润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0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6,900,960 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930,106,155 股的 0.7420%。
董事黄以武先生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万润股份: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
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在交易计划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协
议及文件。
《万润股份: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7)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万润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