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14 19: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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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
电话、短信及口头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5 日的通知期限。会议由董
事长臧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
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
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
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
况下,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延长回购期限,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由“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
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500 万元(含)”;将回购期限延
长 6 个月,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止,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事
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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