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14 03: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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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73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15:00
   ①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梁伟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   共计 143 人,
         (代理人)       代表股份 739,548,1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8756%。
   ①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1 人,代表股份 6,291,61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455%。
   ①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141 人,代
表股份 6,291,6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455%。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
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
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9,127,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31%;反对 3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44%;弃权 9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1,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3.3149%;反对 3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12%;弃权 92,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639%。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9,141,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450%;反对 3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70%;弃权 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5,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3.5390%;反对 3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00%;弃权 59,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409%。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务融资工具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8,580,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692%;反对 3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72%;弃权 618,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5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4,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4.6264%;反对 3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71%;弃权 618,2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7,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6%。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
事项等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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