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61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 1 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
航浩源”)经营发展,公司拟按照所持盛航浩源的股权比例(即 53.0555%),为
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提供最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盛航浩源应还本金 1,061.11 万元及相
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
体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
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等。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2)。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本
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子公司正常、持续经营,具备
偿债能力,且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公司向盛航浩源担保的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