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以下简称“增
持主体”)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
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 1,244,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2%,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
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收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
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
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
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
明先生。
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含),不高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金额下限(万元) 金额上限(万元)
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
合计 - 1,000 1,500
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
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丧失该主体特定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规定,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
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主体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44,900 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2%,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 5,353,387.86 元(不含交易费
用)。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后
序号 姓名 职务 占公司当 占公司当
持股数量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持股数量
时总股本 前总股本
(股) (股) (元) (股)
比例 比例
董事兼
总经理
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
合计 9,750,210 2.44% 1,244,900 5,353,387.86 10,995,110 2.82%
注: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计算;
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增持的原因及后续安排:增持计划发布后,受到节假日、
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缩短,邹榛夫
先生在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尚未增持公司股份。在后续的增持计划期间,邹榛夫先
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实施增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告知义
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邹榛夫先生、邹珍凡先生、吴珈宜女士、胡亚飞先生、杨琦明先生出具的《关
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