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拟向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项获国资监管部门批复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13 20:37:5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
  行动人及拟向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事项获国资监管部门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拟向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情
况说明
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
出具的《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拟向一致行动人协议
转让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投资集团与龙岩泓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通投资”)签订了《关于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转让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泓通投资新增成为投资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投
资集团拟将持有的6,000,000股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泓通投资,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泓通投资全资子公司厦门中龙天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龙天亿”)
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龙天亿账面总资产237,340,652.76元、净
资产162,299,006.72元,泓通投资以其所持有的中龙天亿63.81%股权按照前述经
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作价向投资集团支付股份转让款。
  投资集团与泓通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龙岩市国资委”),本次协议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一
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本
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的《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拟向一致行动人
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国资监管部门批复情况
意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化调整的批复》(龙国资〔2024〕100号),龙
岩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投资集团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按17.26元/股的价格(总
价款10,356万元),将龙高股份600万股股份转让给泓通投资,泓通投资以其所持
中龙天亿等价股权支付股份转让款(具体比例以审计数值并经双方确认为准,审
计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
慎投资。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龙高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