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49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 3 号运机集团办公楼
四楼 418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友华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6 人,代表股份 87,825,321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547%(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63,686,058 股)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87,259,000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08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566,321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58 人,代表股份 566,32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566,321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46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823,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83%;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4%;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4,8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9%;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晓奕、燕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 六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于 同 日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