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0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
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1,400万元。回
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
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024年11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
股数量以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
股份总数比例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