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2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进行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品种,应当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铝产
品或所需的原材料铝锭等。
币7,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
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
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公司将积极
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产品定价模式为铝价+加工费,生产经营涉及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
环节与铝价息息相关,且产品生产至销售具有一定周期,铝价的波动对半成
品、库存金属具有较大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营效
益。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将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成
本和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可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
的目标。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拟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 额度范
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商品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拟投资的商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品种,应当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营相关的铝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铝锭等。
(六)交易场所
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国内外各大期货交易所。
二、审议程序
本次商品衍生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决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可以有效规避铝及相关品种价格 波动对
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但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或平仓的风险。
公司运作规范、信誉良好,但不排除发生信用风险的可能性。
按公司确定的方案交易或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
录期货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
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方案执行,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期货现货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
险。
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等做出
了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性风险,并做好资金测算,设置好止损线,做好实时监控,避免发生保证金不足
的风险。
好,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小,并且公司将通过在各经纪公司分仓交易,加强资
金管理,降低风险。
发生信用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将加强对国家政策及相关管理机构要求的理解
和把握,避免发生相关信用及法律风险。
突发事件,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的高效和安全的处理。
四、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商品衍生
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
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
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
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
生品业务,能有效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
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及子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
业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主要
是为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产品价格波动
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同时,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
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控制风险提供了保障。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宏创控股此次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品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