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
日召开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三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等相关
议案。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71,401,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9%。其中: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龙博”)持有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93,209,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金
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44,600,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
本次认购对象为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荣益
弘”),系公司现控股股东嘉实龙博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
生控制的企业。按本次股票发行上限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嘉实龙博变更为博荣益弘,陈波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42.54%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博荣益弘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博荣益
弘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进行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公司股份的
情形除外),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
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博荣益弘免于发出
收购要约。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