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3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1月2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5日,截止2024年11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
式参加会议)。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
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上述
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
通过即可生效。
议案1、议案2、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
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
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
和联系方式),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
及信函应在2024年11月27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会议联系人:陈慧敏,缪斌
联系电话:0510-81629928
传 真:0510-86013255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邮 编:21442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 会上,股 东可以通 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营业执照号码/身
名称/姓名
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
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
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的任意时间。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 所投资 者服 务密 码”。 具体 的身份 认证 流程 可登录 互联 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
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反
备注 同意 弃权
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选举翁军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