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 关于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13 06: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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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4-06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关于对海南海
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54 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个别销售业务不具有商
业实质,收入确认缺乏依据,导致你公司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是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存在人员共用的情况,
公司独立性存在缺陷,你公司对相关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不符,违反了《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六十八条的规
定。
  三是公司关于个别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任免信息的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管理
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公司应
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对子公司
的管控,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公司说明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经公司初步自查,上
述涉及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收入确认预计影响金额 1409 万元,占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为 0.95%。公司高度重视上述监管措施决
定书提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报送
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规范的学习和
培训,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财务管理规范性,持续
提高公司内控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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