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股份 1,471,470,1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5.28%;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451 名,
代表股份 9,532,20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49%。
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79,155,5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43,561,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79,113,1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43,518,7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