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888 号百利中心北塔 18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号 议案名称 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袁永刚、王文娟夫妇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
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修订稿)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和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证
券时报》予以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秦大乾回避表决。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31 安孚科技 2024/11/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及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
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
会)办理登记。
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任顺英
(2)联系电话:0551-62631389
(3)传真号码:0551-62631389
(4)电子邮箱:ir@anfucorp.com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袁永刚、王文娟夫妇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修订稿)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