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鞠伟宏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截至目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鞠伟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鞠伟宏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
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鞠伟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