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6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泓博智
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
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海泓博
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
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馈进行核查;
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有效身份证件、激励对
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
职文件等相关文件和凭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
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
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
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