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科技: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4-11-13 0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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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 8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案
累积投票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议案
       立董事的议案
       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议案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立董事的议案
       立董事的议案
       立董事的议案
       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职工监事的议案
       工监事的议案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
公告及文件已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4
            《证券时报》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中
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37    中自科技          2024/11/2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以下时间、
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与
公司电话确认,并在登记时间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
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
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
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
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
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
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9:00-14:00),14:00 以后不再办理股东登
记。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 88 号。
(四)注意事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文旭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 88 号
     电话:028-87869490
     传真:028-62825889
     电子信箱:zzq@sinocat.com.cn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2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募投项目的议案
            度预计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
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
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
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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