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通: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12 23: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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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 华通         公告编号:2024-06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华通,证券代码:002602)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11 月 11 日、11 月 12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
司第一大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
关情况说明如下: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4-065)。公司 2024 年 4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处罚字【2024】48 号),2024 年 11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 号)。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 年修订)>的通知》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的规定,公司
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8 日开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发现近期有数家公共传
媒发布了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报道,相关报道的市场关注度较高。除
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
信息。
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的标准后及时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信
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树立公开、透
明、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
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九章第五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产生
影响。公司将积极改进完善信息披露等内部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
规范运作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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