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2024-06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高速铜连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之参
股公司拓鑫智连(三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鑫智连”或“项目公司”),
与三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台工投”)签订了《高速铜
连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拓鑫智连租赁三台工投
或其指定企业提供的 3,000 平米厂房(租金为 5 元/平方米/月)和总金额 3,000
万元的设备(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租金为 30 万元/年,10 年后回购)。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租赁事宜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与上
述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
易。
一、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概述
智连租赁三台工投或其指定企业提供的 3,000 平米厂房(租金为 5 元/平方米/
月)和总金额 3,000 万元的设备(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租金为 30 万元/年,10
年后回购)。
东大会审议。
述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
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合作协议》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高速铜连接项目投
资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的公告》临 2024—052)及鑫科材料指定全资子公司
四川鑫梓能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硅与光子(四川)科技有限公司、新拓智芯(三
台)电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订《出资协议书》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高速铜连接项
目投资合作协议》(框架协议)实施进展公告》临 2024-061)。上述协议共同构
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高速铜连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拓鑫智连虽非公司控股子
公司,但公司作为其第一大股东,并向其委派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对其能够实
施重大影响。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三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22MA621R3670
成立时间: 2017 年 1 月 5 日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梓州产城新区创新科技孵化园 1 幢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江军
注册资本: 108,000 万元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园区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租
经营范围: 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树木种植经营;建筑材料
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鞋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
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
(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建设工程施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河道采砂;陆地石油
和天然气开采;食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与三台工投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供的施工图纸进行装修,拓鑫智连按照 5 元/平方米/月缴纳租金。
元的设备,租金为 30 万元/年,10 年后由拓鑫智连对三台工投采购设备收购,
收购价格为三台工投采购价与租赁价格差异部分。
(二)关联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是在参考附近地区同类厂房及设备市场价格的基础上,
由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正
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三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梓州产城新区创新科技孵化园 1 幢 1-10
法定代表人:江军
乙方:拓鑫智连(三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梓州产城新区创新科技孵化园 9 幢 1-1
法定代表人:钮松
鉴于《高速铜连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三经合【2024】6 号)
(以下简称《四
方协议》)约定,三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公司”)按
照县政府安排负责投入部分资金及设备到项目实施公司——拓鑫智连(三台)科
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
实互信、合作双赢、共谋发展”的原则,协议各方就在三台县投资建设高速铜连
接项目投资事宜达成本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供协议各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速铜连接项目。
投资额度:项目投资总额约 5 亿元(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情况分阶段投入)。
建设内容及周期:项目主要新建高速铜连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先期
拟租用创新科技孵化园标准厂房约 3,000 平方米,在交付厂房之日起 6 个月内完
成产品送样测试,12 个月内实现小规模销售(销售收入达到 2,000 万元)。
(二)合作方式
平米厂房,按照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装修,乙方按照 5 元/平方米/月缴纳租
金(具体租赁协议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由甲方指定其他企业另行签订)。
资租赁模式为乙方采购总金额 3,000 万元的设备,租金为 30 万元/年,10 年后
由乙方对甲方采购设备收购,收购价格为甲方采购价与租赁价格差异部分(具体
租赁协议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由甲方指定其他企业另行签订)。
备租赁价格差异部分作为对乙方的投资,持股比例按照市值估值确定(具体投资
协议另行签订)。
(三)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
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
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宋志刚
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认为本次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交
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且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一致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