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 2024-113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因退休,1 名因违纪,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8,200 股。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份
总数、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 103,883.6522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4-101)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4-102)。
本次注销及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103,883.6522 万股,
注册资本减少至 103,883.6522 万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
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涉及公司
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如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