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味知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作》
对味知香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9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25,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28.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3,25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6,632,642.5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苏公 W2021B035 号)。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年产 5 千吨的食品用发酵菌液及年产 5 万
吨发酵调理食品项目
合计 66,604.46 64,661.74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
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及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理财产品余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备注
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分行吴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吴中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吴中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吴中支行
合计 - 87,509,051.07 85,000,000.00 -
三、拟结项募投项目情况、拟延期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拟结项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 累计使用
待支付款 剩余募集 项 目 状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募集资金 利息净额
项金额 资金金额 态
额 金额
年产 5 千吨的
食品用发酵菌
吨发酵调理食
品项目
合计 27,500.00 25,371.87 2,953.08 943.34 118.39 -
注:1、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5 千吨的食品用发酵菌液及年产 5 万吨发酵调理食品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本项目进行结项,将剩余募集资金 118.39 万元(实际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额及活期利息收入)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拟延期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累 计使 用募 集 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状态
金金额 金金额
研发检验中心和信息
化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和培训中心
建设项目
合计 13,900.00 990.12
四、前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情况
受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剩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需要根
据实际情况调整延缓,导致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晚于预期。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
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
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
股东利益,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检验中心和信息化建设
项目、营销网络和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五、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原因
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基于战略发展、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考虑,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
和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评估后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检验
“营销网络和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7
中心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年 12 月。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
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早日完成部
分募投项目的建设。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结项、延期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拟结项、延期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丽涛 薛 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