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目 录
(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
(二)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5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7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
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
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将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
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四、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
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五、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
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不能重复投票。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
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
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七、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八、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食宿、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 2887 号四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出席人员:全体股东
列席人员: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卜晓华
大会议程:
一、 参会股东(股东代表)登记;
二、 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 大会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审
查情况;
四、 由主持人指定人员宣读以下议案,由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发言讨论: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五、 审议表决前述议案;
六、 计票人及监票人统计表决票;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七、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 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决议;
九、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十一、 大会结束。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一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独立董事韩建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向董事会递交辞呈,为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推选陶荣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陶荣生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陶荣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陶荣生先生简历
陶荣生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城开(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本部项目一部总经理;2006 年至 2007 年任上海九久
广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7 年至 2009 年任昆山城开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至 2012 年任上海城开晶实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董事;2012 年至 2016 年任上海城开龙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6
年至 2020 年任上海寰宇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20 年至 2022 年
任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本部)工程管理中心高级顾问;现退休。
陶荣生先生拥有丰富的商业地产开发经验,历任多个商业地产项目公司总经
理。熟悉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政府机构报审流程,具有丰富的多方沟通
协调能力,对工程管理各专业均有相当的熟识度。
截至目前,陶荣生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