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石股份: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12 17: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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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158          证券简称:德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26 人,共
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3,031,4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563%,其
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 6 人,共计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0,903,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124%。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0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27,97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4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 2,251,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80%。
   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
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942,6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784%;
反对 75,7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038%;弃权 13,00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2,162,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6.0568%;反对 75,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周世君律师和陈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
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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