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转债代码:110090 转债简称:爱迪转债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对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第六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司公告栏将公司本激励计划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9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
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
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
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职人员,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