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0 证券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21.09 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编号:2023-056)及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
公告》
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股份数量 65,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162%,最高成交价为 14.23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13.95 元/股,成交金额为 914,85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1)。
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年 11 月 1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价格、数量、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等与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
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股份回购期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志森先生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买入无限售条件的公司股票 16,300 股,成交金额 23.71 万元,于 2024 年 3 月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前一日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 1,996,100 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3,936,703 10.97% 45,932,803 11.4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6,580,297 89.03% 354,584,197 88.53%
总股本 400,517,000 100.00% 400,517,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
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