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梅雪东路 2003 号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5%。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鹰国际控股
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山鹰国际/上市公司
指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
指 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
盛实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指 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吴明武、吴丽萍、林文新
其一致行动人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可转债/山鹰转债、 司债券(债券代码:110047)和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
指
鹰 19 转债 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
本报告书 指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5%。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梅雪东路 2003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明武
注册资本 9,915 万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50304155423171R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
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
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经营范围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疗
器械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
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业期限 1993 年 8 月 9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梅雪东路 2003 号
吴明武持股 65.3555%,宿州市汇东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股东 19.3142%,莆田天鸿木制品有限公司持股 10.4892%,
吴明华持股 4.84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吴明武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一)一致行动关系
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明武系泰盛实业
股东,持有泰盛实业 65.3555%股权。吴丽萍系吴明武的妹妹,林文新系吴明武
的妹夫。上述股东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吴明武 男 中国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 否
吴丽萍 女 中国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镇海街道 否
林文新 男 中国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 否
(二)股权结构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
外的股份情况
Nordic Paper Holding AB (publ)(以下简称“北欧纸业”)系瑞典斯德哥尔摩
Nasdaq OMX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NPAPER。山鹰国际间接持有北欧纸业
披露义务人持有山鹰国际 25.03%股权,间接持有北欧纸业 12.05%股权。除上述
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
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的权益被动稀释超过 5%(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吴明武先生在未来十
二个月内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
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2)。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及实际控
制人吴明武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通过二级市场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 27,011.30 万元。截至 2024 年 4 月
增持金额 16,095.6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达到承诺金额的 59.59%。鉴于当
时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达到 30%,为免于发出要
约收购,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每 12 个月内增持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因此增持承诺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为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积极完成
增持承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将承诺履行期限延期 12 个月至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况具体如下: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山鹰转债”、“鹰 19 转债”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和 2020 年 6 月 19 日进入转股期,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本
次权益变动日),“山鹰转债”、“鹰 19 转债”累计转股 1,343,730,652 股,其
中 455,126,067 股的可转换债券转股来自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总股本
增加 888,604,585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5.84%。
综上,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4,470,572,328 股增加至 5,359,176,913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 35.21%
被动稀释至 29.3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
益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泰盛实业 1,341,572,672 30.01% 1,341,572,672 25.03%
吴明武 45,729,602 1.02% 45,729,602 0.85%
吴丽萍 122,414,516 2.74% 122,414,516 2.28%
林文新 64,255,175 1.44% 64,255,175 1.20%
合计 1,573,971,965 35.21% 1,573,971,965 29.37%
注:以上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泰盛实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存在质押 795,265,838 股,吴明武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中存在质押 45,729,602 股。除前述质押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吴明武
一致行动人吴明武(签字):吴明武
一致行动人吴丽萍(签字):吴丽萍
一致行动人林文新(签字):林文新
日期:2024 年 11 月 7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山鹰国际证券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办公地
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安浦路 645 号滨江国际 6 号楼。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
上市公司名称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路3号
股票简称 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 600567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 业园区梅雪东路 2003
人名称 注册地
号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被动稀释) √(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股本的 30.01%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占上市
的 2.74%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已发行股
份比例 4、林文新持有上市公司 64,255,17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本次权益变动 股本的 25.03%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2、 吴明武持有上市公司 45,729,60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务人及其一致 的 0.85%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行 动 人 拥 有 权 3、 吴丽萍持有上市公司 122,414,51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益的股份数量 的 2.28%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及变动比例 4、 林文新持有上市公司 64,255,17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1.20%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
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份变动的时间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 35.21%被动稀释至 29.37%。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
动 人 是 否 拟 于 是√ 否□
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此前 6 个
是□ 否√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不适用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
不适用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吴明武
一致行动人吴明武(签字):吴明武
一致行动人吴丽萍(签字):吴丽萍
一致行动人林文新(签字):林文新
日期:202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