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11 2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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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
份数量为9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8525%,拟回购
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8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
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227,600.0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0657%,最高成交价为 5.31 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 5.2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195,526.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
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5.80 元/股(含),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
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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