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采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11 19: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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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采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董事
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拟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
每届任期三年。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黄俊先生、
徐国兴先生、王亮先生、袁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许良虎先生、顾其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许良虎
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 名,应选人数 3 名,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
举,从 4 名候选人中选举 3 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当选方式如下:
一以上同意票的,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得票数较多的前三名当选。
事候选人议案同意票得票数完全相同,且该两个或多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超
过剩余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视作该两个或多个候选人均未能当选,需再次
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直至选举出新任非独立董事。
   三、其他说明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
资格。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
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均不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所有董事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专业本科学历。2006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担任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分公司技术研发部主管、生产部副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春源分公司生产部经理职务;2018 年 4 月到 2019
年 6 月,担任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担任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安环部经理、项目经理职务;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黄俊先生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
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黄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生,曾任中信银行职员,2012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担任北京时田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总监;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项目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安志(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总经理。徐国兴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国兴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级高级会计师会计专业资格。1981 年至 1996 年就职于华北石油管理局第一勘探
公司财务科,任科长、总会计师;1997 年至 1999 年于中石油勘探局新区事业部
计财部任副经理;2000 年至 2004 年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任副处长、
处长、副总会计师;2005 年 1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中国石油海洋工程公司党委委
员、总会计师;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辽宁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任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董事长、党委书记;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5 月
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目前退休。王亮先生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
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学历。1993 年 5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职于上海华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现任上
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袁斌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袁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院长、调研员;2012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
年 1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江苏唯悦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 年 1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江苏伟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新泉股份(603179),泛沃股份独立董事;
年 6 月以及 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宏达新材(002211)独立董事。顾其荣先生不
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顾其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顾其荣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江苏大学副教授。1986 年 7 月至 2022 年
任、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兼管理办公室主任。(2001 年 6 月至 2006 年
大学财经学院会计系主任,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江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
学位(MPAcc)教育中心执行副主任兼中心办公室主任);曾任江苏苏润高碳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鼎胜新材(603876)独立董事,曾任江苏海鸥冷却塔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至今任东方电热(300217)独立董事,曾任江苏省
价格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江苏省镇江市价格协会常务理事、
江苏省镇江市价格听证员。2015 年 2 月至 2019 年 6 月以及 2021 年 12 月至今担
任宏达新材(002211)独立董事。许良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
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
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许良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许良虎先生已
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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