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4-11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完成资金占用整改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
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
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中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柏兴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
〔2024〕88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18.05
亿元(含违规担保 1.12 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届满,公司未在整改期限内
完成所有资金占用清收工作。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
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继续积极推进重整的各项工作,拟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积极完成资金占用整改,
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具体计划与进展
公司董事会一直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持续敦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规定
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给上市公司,作为本次资金占用还款的保证;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
持有的常熟市中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5%股权的收益权作为还款义务的
担保。上述情况均已履行了公证手续。
起生效的相关代为履行协议,相关债权人自愿以其债权帮助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等额代为履行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相关代为履行债务不再向公司及
公司子公司追偿,共计金额 90,887.24 万元。目前,公司仍在与相关债权人积极
沟通,以争取获得更多的代为履行可行性。
欠付的剩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的承诺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重大财产管理及处置议案》
(以下简称“《重大财产管
理及处置议案》”)进行表决。经统计,截至表决期限届满时点 2024 年 10 月 23
日 18 时,同意的有表决权债权人 67 户,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户数的 93.06%;
同意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 3,807,758,424.17 元,占
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9.55%,故《重大财产管理及处置议案》依法已经
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经临时管理人依法合规招募及遴选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常熟新设全
资子公司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产业投资人及若干有资金实力的财务投资
人。目前,公司处于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预计将
于 2024 年底完全解决。
二、无法完成整改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规定:
票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
风险警示。
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复牌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8.6 条的规定,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
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复牌。
四、重大风险提示
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仍
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
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中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柏兴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2024〕88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八章、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18.05 亿元
(含违规担保 1.12 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
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届满,公司未在整改期限内
完成所有资金占用清收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停
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重整的各项工作,拟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积极完成资
金占用整改,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按期完成或者重整实施效果未达预期,公司在 2024 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会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财务类强制退市的相关规定,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